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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6-19 09:33:18

各基层党组织:
为扎实做好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反躬自省,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精心制定会议方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借鉴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效做法,严格执行程序步骤,结合实际制定会议方案,细化明确并扎实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的工作。
各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要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2天报局党工委审核。方案中务必明确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具体到几点),届时,局党工委将派员列席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二、要认真做好问题梳理。要紧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对照,举一反三,逐一梳理。对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在此基础上,梳理汇总形成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作为对照查摆的重要依据。
三、要切实加强指导把关。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人的发言提纲,要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2天报送局党工委审阅把关;其他班子成员及普通党员的发言提纲,由党组织书记审阅把关。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要在8月底前召开,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应将相关影像资料即刻上传数据库。
相关材料书面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章后报送教体局组织科。

芝罘区教体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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