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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三中课程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0-05-14 10:46:19

烟台三中课程管理制度

为深化“课改”实验,规范实施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计划,有效管理和评价我校课程,体现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积极促进符合素质教育的教师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烟台三中课程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规定,保证开齐所有科目,开足课时。

1.全面开设“课程方案”规定的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每学年都设置各领域的课程,保障使学生每一学年在 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学习领域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2.必修课程所有学生必须修习,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3.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 社会实践一周,假期11周。社区服务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4.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语文、数学、外语每个模块在一个学段内完成,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有关科目每个模块一般在一个学期内完成,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为18学时。

5.艺术领域每周开设1学时,音乐和美术间周开设。

6.研究性学习活动在高一一个学期内集中开设。

7.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课程中获得28学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

二、依据学生需要和学校资源开发,有针对性地开设校本课程


1.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由教师归类,精选研究题目,再由学生根据自己不同的兴趣、爱好、特长,自愿去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进行研究,从而激发了他们学习的兴趣,与学习动机。

2.校本课程开发防止跟国家课程必修与选修模块简单重复,防止校本课程成为学科课程的随意加深与拓展,必须与国家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保持一致,保证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间的协调统一。

3.开发校本课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考虑我区、我校的实际需要,既富有当地的特点,而又是国家课程的补充;要从学校的实际和教师专业素质进行考虑,开发有实际意义、有实用价值、有活力的校本课程。最好选择那些既能展示教师特长、符合学生志向兴趣,又能与高考、与学生长远发展结合得紧密的课程。

4.校本课程的内容要反映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时代文化特点,关注社会时政热点问题,为学生进一步的学习和今后的生活与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5.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要体现灵活性和多样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相应的学习内容;要注意发展学生的个性,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

6.校本课程在课程内容组织或教学案例编写中,应注意精选内容,合理编排。内容呈现形式应该活泼多样。

7.学校要根据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目标,制订评价准则,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定期对课程实施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向教师、学生、家长、相关人员及社会公布。学生学习校本课程,应进行多种方式评价,学校要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激励功能。

8.学校依据本校的学分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学校要发挥评价对教师发展的促进作用,把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情况纳入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当中,鼓励每一位教师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并将其纳入教师的奖惩、评聘、晋升考核之中。

三、计划有效地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
综合实践活动课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区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占总课时的8%。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强调学生的做,在一系列活动中进行实验、考察、设计、制作、想象、反思、体验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综合实践活动可让学生走出课堂,接触社会,进行社会体验。我校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组织安排社区公益活动,参观游览,社会调查,社会技能实践,聘请专家进校等等。

社会调查具体操作过程:先确立调查内容,制定调查计划,然后再进调查活动、获取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处理,最后形成调查报告。活动前分组指导,联系好社区,并经常性的让学生汇报活动进程,使其取长补短,在成果展示阶段,即由学生个人的活动小故事,又有集体的课题小报告,让学生人人参与,全面提高。

请社会上不同阶层的人参与学生调查活动,每学期把法官,交警,科技发明等专家请进校来,通过讲座的形式,帮助学生对社会有一个完整地认识。

四、课程实施
1。学校在开学前制定出全校总课程表、活动课安排表;教师任课表、班级分课程表、活动课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在开学前下发,各教学班严格按课表上课,保证课程开齐、开全、开足、开好,教师能按市统一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保证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
2。抓好课程实施的常规管理工作,教师应承担研究教材大纲(课标)、备课、编写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学习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检测、评价等教学任务。上述教学任务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无正当理由和未经教导处、分管教学领导批准,不得拒绝接受所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
3。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课标)、德育大纲的要求组织课堂教学,课前要精心备课,认真编写教学设计,做好充分准备。课堂教学要紧扣“三维目标”,改进教学方法,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有效落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4。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凡经教导处查处通报的,视同教学责任事故。
5。教师不得私自停课和调课,因故需要停课、调课者,至少提前一天亲自到教导处填写停课、调课通知单,经教导主任签字后,交校长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凡停课的,须在规定教学时间内予以补课,并报教导处备案。擅自停、调课者,或事先未及时通知学生停课、补课者,视同教学责任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不得评优选模。
6。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中,有效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课改”文件精神,确保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的严肃性。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要合理安排课程,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程的适应性。要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给教师创造开发课程的机会。

五、课程实施的检测与评价

1.课程检测工作应在教导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试卷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有关信息,否则,视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学生平时成绩和教学检测成绩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填报;每次课程检测后,教导处要组织有关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各科成绩及分析报告由教导处统一进行管理。
2. 学校要从有利于教师、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角度做好对教师、学生的各种内部评价工作。对教师的内部评价制度,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对学生实行全面素质评价,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或主要依据评价教师、学生,不以学科成绩公开排列教师、学生名次。
六、课程实施的总结与深化
根据“课改”实验要求,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要寻求一定的载体,设计有关实验的记录表,发放给实验教师、教研组和学校“课改”领导组,每次实验后都要及时进行记录,“课改”领导组、专家指导组、实验工作组、学科研究组人员要深入研究、探讨,每周、每月进行阶段性实验成果提炼总结,认真解决“课改”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并要强化实验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课改”动态,随时发现实验中教师的不足,要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共同促进全区“课改”实验的顺利进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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